公告日期:2025-12-16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胜通能源
股票代码:001331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住所 通讯地址 权益变动性质
魏吉胜 山东省龙口市和平路 山东省龙口市和平路 股份减少(协议转
5000 号 5000 号 让)
魏红越 海口市秀英区长滨四 海口市秀英区长滨四 股份减少(协议转
路 3 号长滨社区居委会 路 3 号长滨社区居委 让)
集体户 会集体户
张伟 山东省龙口市府西二 山东省龙口市府西二 股份减少(协议转
路 268 号 9 号楼 2 单元 路 268 号 9 号楼 2 单元 让)
1701 号 1701 号
龙口云轩投资中心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
(有限合伙) 龙口经济开发区环海 龙口经济开发区环海 股份减少(协议转
路海岸华府酒店式公 路海岸华府酒店式公 让)
寓 寓
龙口同益投资中心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
(有限合伙) 龙口经济开发区环海 龙口经济开发区环海 股份减少(协议转
路海岸华府酒店式公 路海岸华府酒店式公 让)
寓 寓
龙口弦诚投资中心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
(有限合伙) 龙口经济开发区环海 龙口经济开发区环海 股份减少(协议转
路海岸华府酒店式公 路海岸华府酒店式公 让)
寓 寓
龙口新耀投资中心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
(有限合伙) 龙口经济开发区环海 龙口经济开发区环海 股份减少(协议转
路海岸华府酒店式公 路海岸华府酒店式公 让)
寓 寓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能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胜通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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