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5-065 号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被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14:15;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东路乙 2 号博纳大厦 16 层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于冬先生
6、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12 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415人,代表股份343,106,7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840%。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339,395,13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1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1人,代表股份3,711,634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3%。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414人,代表股份60,877,88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29%。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57,166,25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2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1人,代表股份3,711,63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3%。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2,206,8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377%;反对76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238%;弃权1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977,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18%;反对7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12%;弃权1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2,323,9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718%;反对685,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99%;弃权9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095,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41%;反对68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5%;弃权9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薄思远、刘向育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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