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靳景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要求,本人作为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整体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靳景玉先生,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科学与工程专
业管理学博士。2000 年 3 月至 2017 年 7 月历任重庆商学院金融投资系副主任,
重庆工商大学金融学副教授、教授,重庆金融产品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西南合成制药股份公司(股票代码:000788.SZ)董事及董事会秘书、重庆天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现称: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47.SH)董事及董事会秘书、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63.SH、1963.HK)独立非执行董事;2009 年 3 月至今,历任重庆工商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重庆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88.SZ)独立董事,
2012 年 6 月至 2024 年 6 月,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722.HK)独
立非执行董事;2022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具体参会情
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靳景玉 6 6 0 0 0 否
(二)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了全部股东会。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作为主任委员和委员的相应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提供支持。
2024 年度,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
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四)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
则,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有效地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相应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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