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1-2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9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CDAA7B0166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登康口腔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登康口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登康口腔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登康口腔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续) XYZH/2025CDAA7B0166
本鉴证报告仅供登康口腔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304.3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68 元,共
计募集资金89,013.9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944.1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4,069.7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 1,488.3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2,581.4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