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
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3 号)同意注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41.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53,59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70,008,909.64 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1 月 4 日就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106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与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及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含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额 超募资金,不含利息等)
1 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 44,490.85 26,246.89
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417.80 11,417.8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4 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 0 19,336.20
设项目
合 计 65,908.65 67,000.89
注 1: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孙公司联域越南新
能源有限公司实施。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联域越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香港联域照明有限公司分别在相关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 2:“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已经于 2024 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该项
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的募集资金 833.3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社保、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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