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年度述职报告
(余立军,离任)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 2024 年作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域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报告期内,因个人原因本人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自公司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本人正式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此之前,本人持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中的职责。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余立军,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在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所、金迪国际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从事财务、审计和投资方面工作。201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天安投资(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5 年 1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深圳市天安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天安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华南区副财务总监;2021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市湘锦实业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1 月任联域股份独立
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联域股份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联域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联域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4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
中对于担任联域股份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
议 9 次,本人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共 9 次,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 3 次,以通讯方
式参加董事会 6 次,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 本人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经过本人客观慎重的考虑,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 形。
(二)股东会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应出席会议 5 次,本人实际出席了 5 次股东会,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 4 次,
以通讯方式参加股东会 1 次。
三、发表审查意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序号 会议召开日 会议届次 发表审查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期
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同意
评价报告>的议案》
1 2024-4-3 2024 年第一次独 3.《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同意
立董事专门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5.《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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