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0
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376,612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76,612股后的432,704,1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0元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94,716,868.4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即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50 元的分红比例),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
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194,716,868.40 元/435,080,764 股*10 股=4.475418 元
(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475418 元/股。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即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50 元的分红比例),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376,612 股后的 432,704,1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5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0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