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1:00:18 股吧网页版
铭科精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5-009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铭科精技”)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在投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夏录荣先生以及副董事长、总经理杨国强先生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或存款事宜,公司财务部向上述两位负责人汇报沟通后,由上述两位负责人任意一方签字授权即可实施上述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或存款,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理财或存款金额

公司拟在 2025 年度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
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

单个金融机构理财或其他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4、投资理财或存款品种

公司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须属于低风险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理财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存款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进行。

5、投资理财或存款资金来源

进行投资理财或存款所使用的资金须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夏录荣先生以及副董事长、总经理杨国强先生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或存款事宜,公司财务部向上述两位负责人汇报沟通后,由上述两位负责人任意一方签字授权即可实施上述相关事宜。

二、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前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负责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行为。

(2)公司资金管理小组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3)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中心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4)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经办人应密切关注有关
金融机构的重大动向,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投资,将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通过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