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科精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铭科精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印发《关于核准铭科精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6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3,535.00 万股新股。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3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4.89 元。截至 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共
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526,361,5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1,429,079.8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4,932,420.20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1040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已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盛安塑胶五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安”)、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金额
清远铭科汽车(新能
源)零部件产业基地 30,355.00 30,355.00 铭科精技 清远市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310.00 7,138.24 上海盛安 上海市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铭科精技 东莞市
合计 50,665.00 47,493.24 - -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并由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铭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由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重庆铭科精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铭科”)、全资子公司武汉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铭科”)、全资孙公司安徽瑞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瑞科”)为募投项目“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实施主体,并将重庆市、武汉市、安庆市、东莞市增加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铭科精技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将东莞市增加为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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