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于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部全面负责内部审计工作,通过执行例行审计、专项审计或专项调查等业务,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效率与效果,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内控工作质量的持续改善与提高。对在审计或调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依据缺陷性质按照既定的汇报程序向管理层或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报告,并督促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改进和优化。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公司武汉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庆铭科精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襄阳市铭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东莞竹盛精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增田盛安汽配制造有限公司、盛安塑胶五金《 上海)有限公司、盛安《 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上海颀硕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浙江盛安精工技术有限公司、茂盛汽车零部件《 大连)有限公司、铭科精技(香港)有限公司、茂盛工业有限公司、盛安精工(香港)有限公司、竹田盛安有限公司、TAKEDA《MORIYASU《(THAILAND)《CO.,LTD、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宿迁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安徽瑞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组织架构、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执行、重点业务控制活动、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及企业文化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担保业务、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等事项。
1. 法人治理情况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在公司法人治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重大规章制度,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2. 组织结构情况
公司已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会,分别履行决策、管理与监督职能。同时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考核、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公司按照公司经营发展、内部控制的需要和业务特点设置管理部 含行政、人力资源、证券、IT)、营销中心、采购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市场部、模具事业部、冲压事业部、设备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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