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9 17:02:51 股吧网页版
阳光乳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0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9 号)核准,公司 2022 年 5 月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70 万股,发行价为 9.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8,82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0,799,600.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出具报告编号:
天职业字[2022]7663-9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00,799,600.00 元减本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82,441,558.41 元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16,073,923.17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 200753526415 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1502208229300092653 账户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36050154015809688888 账户三个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
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

200753526415 活期、定期 247,216,507.26
红谷滩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36050154015809688888 活期、定期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