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围绕总体战略目标,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培育良好风险管理文化,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确保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三)确保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四)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五)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六)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机制,使其不因灾害
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 过程,覆盖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全流程。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 领域,加强风险的事前防范和过程管控。
(三)制衡性原则。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 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与公司经营规模、发展阶段、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 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充分衡量实施成本与降低损失、预期效益间的关系,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二章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要求
第五条 公司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并定期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监督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第六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日常运行,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
(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下同)制定、执行各专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情况。
第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子公司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子公司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三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八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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