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7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
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
的
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六年一月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1-26 层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
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致: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道信息”、“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本次重组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以下简称“《1 号指引》”),就亿道信息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专项核查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除非单独说明,《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件中所述的法律意见出具依据、律师声明事项、释义等相关内容适用于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1 号指引》规定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亿道信息上市后的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根据亿道信息提供的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等约束性文件、亿道信息历年的年度报告及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亿道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方出具的主要的公开承诺参见本《专项核查意见》附表(相关方就本次重组出具的承诺除外)。
根据亿道信息历年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承诺主体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不规范承诺或不依法履行承诺的情形。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自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承诺主体作出的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不存在不规范情形;除正在履行中的承诺外,亿道信息及相关承诺方不存在承诺未履行或到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况。
二、亿道信息最近三年的规范运作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是否曾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是否有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一)亿道信息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情形
根据亿道信息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取消监事会前的监事提供的承诺、亿道信息最近三年的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证券主管机关网站,亿道信息最近三年规范运作,不存在资金被违规占用的情形。
(二)亿道信息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根据亿道信息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取消监事会前的监事提供的承诺、亿道信息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亿道信息公告,最近三年亿道信息的对外担保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亿道信息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是否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是否曾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是否有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根据亿道信息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取消监事会前的监事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网络检索亿道信息最近三年公告、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证监会、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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