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9 18:05:03 股吧网页版
粤海饲料: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5-060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5年8月11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一)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二)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持股计划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相关事项。

(三)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将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购买价格由9.03元/股调整为8.98元/股(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四)2023年7月29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征集并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3年8月9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500,000股股份非交易过户至“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

(六)2024年7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七)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4年8月11日届满,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披露了《关于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八)截至2025年7月30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股票已处置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已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约定进行相应收益分配工作。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了《关于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股票处置完毕的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全部标的回购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具体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批解锁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50%

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

第二批解锁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50%

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

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换股等
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对个人绩效指标进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