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00:17:13 股吧网页版
粤海饲料: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需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
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 3 年,自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郑石轩先生、徐雪梅女士、郑会方先生、蔡许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程女士、李学尧先生、胡超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程女士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张程女士、李学尧先生、胡超群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石轩:男,1960 年 7 月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华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中山大学、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中国水产学会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水产养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1994 年-2016 年 2 月,历任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广东粤海饲料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今,担任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石轩先生个人持有公司股票 106.40 万股,通过湛江市对虾饲料有限公司、湛江承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郑石轩先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徐雪梅:女,1967 年 10 月生,专科,中国澳门居民。2004 年至今,担任
香港煌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 年-2016 年 2 月,担任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广东粤海饲料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担任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徐雪梅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其通过香港煌达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徐雪梅女士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