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学尧)
作为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度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秉持独立、审慎、严谨的态度,充分利用公司赋予的权利,密切跟踪公司运营状况,积极参与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项相关会议,确保全程出席并深入审议所有议案。在此期间,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所属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致力于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学尧,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1999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2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理论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05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2009 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获得博士后学位。2005 年至今,就职于上海
交通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7 年 2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浙江东望时
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上海瀚讯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担任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十次董事会、五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 席 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 大 会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10 1 9 0 0 否 5
本人 2024 年均亲自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董事会秘书进行沟通,主动了解待审议事项的具体情况,并就拟审议事项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会上,本人凭借个人的专业知识,积极投入各项议案的讨论,独立、谨慎且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利。会后,本人持续关注决议执行的效率与效果,确保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得到切实维护。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均遵循了法定流程,合法有效,未观察到任何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权益的情况。对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未表达异议,也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认真履行委员职责。报告期内,我出席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2 次,出席率 100%,主要讨论了公司高管薪酬方案、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议案;出席审计委员会议 5 次,出席率 100%,主要讨论了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内控报告、对外担保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
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出席率 100%,主要讨论了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等议案。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以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为目的,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董事会下列各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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