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7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饲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粤海饲料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及审议程序
1、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关联方珠海粤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2024年向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采购水产饲料以及动保产品 2,331.84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2025 年珠海粤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将继续向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采购水产饲料以及动保产品,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
2、为了进一步开发利用公司厂区屋顶资源,实现节能降费目标与补充日常生产运营电力需求,公司子公司中山泰山、江门粤海、广东粤佳、粤海包装、海南粤海、天门粤海、广西粤海、福建粤海等(以下统称“公司子公司”)拟与星范(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星范”)签订《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合同能源管理(售电)协议》,约定公司子公司同意星范使用公司子公司建筑物的屋顶用于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系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使用期限自协议签订日起至项目运营期限满止,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能够满足生产需求的前提下,在协议运营期限内的用电过程中公司子公司全部用电 100%优先使用星范光伏电站项目所发电能,星范给予公司子公司电价以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平谷)工业电价为基准,项目运营期内,计费标准为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平谷)工业电价的 85%,星范无需再向公司子公司支付屋顶使用租金或其他费用。
徐雪梅女士的女儿,星范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后,与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前后十二个月视同关联方的相关规定,公司子
公司向星范购电事项构成关联交易,2023 年 11 月至 12 月公司子公司中山泰山、
粤海包装向星范购电业务交易金额合计 10.79 万元,2024 年度相关交易金额合计72.51 万元(未经审计)。预计 2025 年公司子公司与星范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800.00万元。
3、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经营目标,为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子公司广东粤海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种业”)计划向湛江粤海水产种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种苗”)承租发展种苗业务相关场地,签订相关《苗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湛江种苗将其名下的 5 处生产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转租给粤海种业,其中:徐
闻前山基地租期 4 年、徐闻白沙亲虾基地等 4 个基地租期为 5 年,租赁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合同租赁期届满止,租赁期届满,同等条件下粤海种业享
有 优 先 承 租 权 ,5 处 基 地 合计每年租 金为人民币叁佰伍 拾叁万元整
(¥3,530,000.00),租金一年一付,于每年 1 月 31 日前支付当年租金。湛江种苗为公司关联方,湛江种苗与粤海种业签订租赁合同涉及关联交易金额合计
353.00 万元/年,预计 2025 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353.00 万元。
综上,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5 年度拟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总金额为 3,653.00 万元。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联董事郑石轩、徐雪梅回避表决。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2025 年预计金额 2024 年发生
类别 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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