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3 16:17:07 股吧网页版
多利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4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6 号)核准,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533.3334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61.87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218,607.3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5,938.64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02,668.7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0435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23 年 3 月与前述银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募投项目所在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23 年 3 月、2024 年 1 月和 2024 年 7 月与公司、前述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履行了有关协议的要求,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自动化工厂项目”“常州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
件生产项目”“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电池托盘、冲压件生产项目”“盐
城多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冲压生产线技改项目”已达到建设投产时间和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对上述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
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等相关事宜的具体实施。截
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四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
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公司子公司与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专户名称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状态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

部件自动化工厂项目、昆山达亚汽车零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2301013

公司 部件有限公司汽车电池托盘、冲压件生 公司合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