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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0 18:39:55 股吧网页版
多利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邓丽琴女士、曹达龙先生、蒋建强先生、曹武先生、王玉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史海昇先生、罗亮先生、汤晓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史海昇先生、罗亮先生、汤晓建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作出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中汤晓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会候选人均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邓丽琴女士,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98 年至 2008 年 8 月任上海多利汽车配件厂销售总监,2008 年 8 月至今历
任上海多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总经理、执行董事,2010 年 6 月至今任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达亚汽车配件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大庚不锈钢有限公司监事,2025 年 8 月至今
任多利霭德兰汽车配件(昆山)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邓丽琴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曹达龙先生、董事蒋建强先生、董事曹燕霞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曹武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披露日,邓丽琴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501,845 股。邓丽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邓丽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曹达龙先生,195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小学学
历。1996 年至 2008 年 8 月任上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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