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4年3月5日第二届监事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2024年4月18日第二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2024年4月29日第二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2024年6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五)2024年8月22日第二届监事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六)2024年10月29日第二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2024年有关事项的核查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在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以及各项检查和巡视,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审核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通过审核各期财务报告,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
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营的实际情况,同意披露有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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