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利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多利科技2024 年度内部控制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汽车冲压零部件、一体化压铸零部件及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销售。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内容包括:以内部环境为基础,重点关注:治理结构、发展战略、机构设置、权责分配、不相容岗位是否分离、人力资源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以生产经营活动为重点,重点关注:资金筹集和使用、采购
及付款、销售及收款、生产流程及成本控制、资产运行和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研发等环节;兼顾控制手段,重点关注:合同履行是否存在纠纷、信息系统是否与内部控制有机结合、内部报告是否及时传递和有效沟通等。
(1)内部环境
①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1)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3)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职责、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的召集与通知、决议等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4)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权管理、信息披露等事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条件、职权、职责等。自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制度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股东大会、董事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5)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的义务、职责和分工、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报告制度、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②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董事会办公室、内审部、财务部、行政人事部、生产部、计划物流部、质保部、销售部、采购部、法务部、研发中心。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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