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明利”“公司”或“发行人”)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德明利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08 号)核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29,608.00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75.95 元/股。截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实
际已向 13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29,608.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89,598,727.60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7,561,495.04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2,037,232.5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4]第 5-0002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805,758,049.74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169,566,304.41 元(含累
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2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9,566,304.41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已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或其上级分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资金结余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金额(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 443066285013009656054 71,083,944.54
圳分行营业部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 44250100004009001309 55,626,847.61
司深圳龙华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 39180188000112054 311,159.88
司深圳熙龙湾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 210001520738 1,916,965.20
司江门分行营业部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 618168860 1,422.88
司深圳罗湖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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