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8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08 号)核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29,608.00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75.95 元/股。截止 2024 年 12 月 19 日,
本公司实际已向 13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29,608.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89,598,727.60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等各项发行
费用人民币 17,561,495.04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2,037,232.5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4]第 5-00024 号验资报告。
2、本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已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或其上级分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情况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投向变更的
情形。
(2)由于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中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经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情况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在不涉及新增或减少投资范围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调整拟投入募投项目“嵌入式存储控制芯片及存储模组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原 45,654.89 万元调减为
43,898.73 万元,其他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为满足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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