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审查,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6 名激励对象已
离职,不再具备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按照《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回购注销该 6 名离职员工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7,534 股,回购价格按 13.26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计算,回购价款约为 497,700.84 元(尚未计利息),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审查,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已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按照《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条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回购注销该 1 名离职员工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080 股,回购价格按 31.95 元/股加上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计算,回购价款约为 98,406 元(尚未计利息),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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