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5-104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层 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
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9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45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
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
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426.3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9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9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律
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9 人次。
(二)项目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娇娜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学进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 2 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汤艳群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0 年
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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