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5-084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德明利,证券代码:001309,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25 年 9 月 11 日、
2025 年 9 月 12 日、2025 年 9 月 1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函 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李虎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的
2025 年 9 月 15 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本公司股票 2,014,900 股。本次减
持与公司 2025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此 减持计划范围内。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李虎先生、田华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00,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2.51%)。其中李虎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 5,480,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2.41%),田华女士计划通过银程源减持不超过 220,000 股(占当时公司
总股本比例 0.10%);2025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持股
比例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控股股东李虎先生 2025 年 9 月
15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2,014,9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89%,本次减持后李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81,571,729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35.95%。
3、2025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 482.875 万股,占该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22,688.6272 万股的 2.13%。其中,首次授予 386.300万份,占该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22,688.6272 万股的 1.7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80%;预留 96.575 万份,占该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22,688.6272 万股的 0.43%。以上议案尚需 2025 年
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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