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8 15:31:23 股吧网页版
康冠科技: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9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冠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康冠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
25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42,487,5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2 年 3
月 18 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36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02,487,500 股。其中,当时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360,00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89.44%,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42,487,5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0.56%。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2年5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 402,487,500 股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120,746,250 股,转增股本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23,233,750 股。

2023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 523,233,750 股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156,970,125 股,转增股本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680,203,875 股。

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已满足。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止。2023 年 8 月 7 日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实际行权期间,公司
激励对象实际行权 6,368,738 份,公司总股本由 680,203,875 股增加至 686,572,613
股。

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和《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
行权期和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止;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止。2024
年7月16日至2025年5月16日实际行权期间,公司激励对象实际行权14,035,126份,公司总股本由 686,572,613 股增加至 700,607,739 股。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和《关于公司 202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