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6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太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尚太科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88号)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340,000张,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3,4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433.6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1,966.4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009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集资金投资额 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 399,355.80 173,400.00 171,966.40
一体化项目
合计 399,355.80 173,400.00 171,966.40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际使用进度,现阶段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取更多回报,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仅投资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四)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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