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5 19:15:06 股吧网页版
尚太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6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及修订
和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对《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原任期至2026年7月26日届满,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后,公司监事孙跃杰先生、左宝增先生、任跃杰先生在第二届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股东与职工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在董事会中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人数不变,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同步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提交股

东会审议

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 ESG管理制度 修订 否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4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5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修订 否

6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7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修订更名为《董事 否

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的管理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