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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6 19:24:06 股吧网页版
尚太科技: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4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在全球能源结构调整,“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稳步实施的背景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以新能源汽车、电力系统储能等为代表的终端应用产品市场持续快速增长,全球锂离子电池产业链未来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巨大,人造石墨负极材料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对原材料需求高速增加。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原材料主要为焦类原材料,具体包括石油焦、针状焦以及经煅烧后的上述原材料等,其主要为原油炼化过程中的各种渣油、重油为原料,经预处理、焦化工艺等生产得到的副产品,与石油炼化产能密切相关。当前,除我国外,全球石油炼化重点国家还包括美国、俄罗斯、中东地区国家等,且其本地缺少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业,对相关焦类原材料的探索、开发及研究还有所不足。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中国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境外焦类原材料供应商的探索、采购和贸易,利用中国香港作为国际贸易中心、物流中心、金融中心的区位优势,发掘更多品种的焦类原材料,把握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机遇,满足自身以及行业的生产需求。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对外投资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投资事项相关的投资协议及文件,并办理或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其他人员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尚需获得发改委、商务部以及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并需要获得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于中国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相关信息如下:

1、公司中文名称:尚太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

2、公司英文名称:SHANGTAI TECH (HONG KONG) CO., LIMITED(暂定
名)

3、注册资本:5,000万港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以最终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4、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5、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出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在投资额不超过5,000万港元的限额内分阶段审慎投入资金。

6、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批发(具体以审批通过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目的主要为拓展焦类原材料国际市场,建设全球供应链体系。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近年来发展迅速,行业生产规模快速扩大,对焦类原材料、特别是具备优质性能和稳定供应量的焦类原材料需求量持续快速增加。作为石油炼化过程中的产物,其供应与全球石油炼化产能分布密切相关,公司寻求在中国
香港建立国际原材料采购和贸易中心,持续发掘新的优质焦类原材料,探索焦类原材料的新供应商,建设全球焦类原材料的供应链体系。

此外,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基于中国香港的全球贸易中心、物流中心和金融中心区位优势,有助于加强公司同全球供应商的技术交流和合作,提升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品牌形象,公司可以收获更多的国际认可,增强在全球市场的影响力。

(二)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尚需获得中国境内的发改委部门、商务部门、外汇部门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并按照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本项目将开展国际贸易,与不同国家和地区开展货物贸易和外汇结算,财税环境和汇率波动可能会对项目实施,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运营产生风险。

公司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不断适应业务需求及市场变化,探索使用外汇套期保值等多种金融工具,有效防范相应的经营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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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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