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5-047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东路 2 号涉外商务区
B1 栋 15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熊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95,647,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20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94,971,0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58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676,4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8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676,4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676,4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7%。
3.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595,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反对 39,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9%;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624,5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257%;反对 39,1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20%;弃权 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吴旻婧、周顺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