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职、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尽可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边卓,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2018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和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参与议案 讨论,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合理的分析与判断,并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没有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况,并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 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4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方式出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大会的次
席次数 席会议 数
李边卓 7 2 5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 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 出意见,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2024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2024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报告期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参与讨论并审议公司 2024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认为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
2024年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参与讨论并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新建年产擦洗砂 300 万吨项目,认为投资建设该项目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原砂资源保供能力,为公司原砂供应提供稳定保障,对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 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
任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参与讨论公司关键岗位的长期人才储备计划,并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就人才梯队建设尤其是外派高管和外派财务经理的梯队建设、选拔标准、考核机制等提出建议。
(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事前审核会计师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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