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6)020031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05 号)(以下称“问询函”)相关问题的要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本所”或“我们”)作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回复如下:
注 1:本所对发行人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分别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0200896 号、众环审字(2025)0201249号]。
注 2:本所未对发行人 2025 年 1-9 月、2022 年期间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或
审阅报告,仅针对本次问询函中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实施了检查、分析等专项核查程序。
注 3:报告期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9 月。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如下: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中的释义相同;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问题的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宋体(不加粗)
引用募集说明书中的内容 楷体(不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等文件的修改及补充 楷体(加粗)
目录
目录...... 31、申报材料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亿元(含本数),分别将投入海南东方 CZ8 场址 50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一)和“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沙坡头 100 万千瓦风电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二)。...... 4
2、申报材料显示,2025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2,222,092.05 万元,同比下
降 15.67%;扣非归母净利润为 429,171.90 万元,同比下降 16.03%。报告期内,公司风电和光伏发电平均上网电价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受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
和电力市场化改革政策影响。...... 24
1、申报材料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50.00 亿元(含本数),分别将投入海南东方 CZ8 场址 50 万千瓦海上风电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和“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沙坡头 100 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
项目一位于海南省东方市西部海域,项目装机容量为 50 万千瓦,拟安装 22
台单机容量 10MW 和 20 台单机容量 14MW 的海上风电机组,配套建设海上升
压站、集电海缆及送出工程等设施,并通过海底电缆接入海南电网,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51.67 亿元。
项目二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是“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装机规模 100 万千瓦,拟安装 140 台单机容量为7.15MW 的风电机组,并配套建设集电线路、升压站及接入系统等工程设施,项目工程总投资额预计为 42.72 亿元。
请发行人:(1)结合已建、在建和拟建电站情况,说明与募投项目在装机容量、电力市场化改革政策安排、主要服务的省份区域的历史用电量及发电量供求结构、发电消纳政策等方面的区别和联系,公司对新增电力的产能分配规划,是否存在电力消纳、产能过剩风险。(2)说明截至目前是否已取得本次募投项目开工所需的所有审批文件,是否附条件或在有效期内,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3)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销售模式,上网电价确认依据,是否存在调整风险及影响;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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