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股票简称:龙源电力 股票代码:001289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六年二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扼要提示,欲详细了解,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市场化交易导致电价波动风险
2025 年 1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
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136 号文),明确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并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
制。136 号文以 2025 年 6 月 1 日为节点,对存量项目(2025 年 6 月 1 日前投产)
实施机制电价衔接现行政策,保障性电量规模与煤电基准价衔接;增量项目(2025年 6 月 1 日后投产)则通过市场化竞价确定机制电价,规模动态匹配消纳责任权重。同时,建立“多退少补”差价结算机制,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纳入系统运行费用,稳定企业收益预期。该改革标志着新能源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通过价格信号引导资源优化配置,并重构电力市场供需格局,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随着 136 号文的发布与相关配套政策及方案的实施,新能源上网电量将逐步
全面进入电力市场并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公司平均上网电价出现波动,进而使得公司产生收入及业绩波动的风险。
二、自然资源条件变化风险
风力、太阳能发电行业受自然资源条件影响较大,主要面临的风险是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的年际大小波动。公司风力、太阳能发电站的发电情况与风力和光照等自然条件密切相关,即大风光年发电量高于正常年水平,小风光年低于正常年水平。我国幅员辽阔,区域跨度大,地域间气候条件差异较大,同一时段内各地可能出现不同的大小风光年气候特征。自然资源条件的季节性变化与不确定性,会对公司风力、太阳能发电站的实际发电情况产生重要影响,进而对公司发电量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三、弃风限电及弃光限电风险
由于风力大小、太阳光照强度存在间歇性和波动性的特点,风力、太阳能发电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电网需要根据包括风电、光伏在内的各类型发电机组发电量的大小和电网用电量的变化进行实时调度和调整,以确保电力供需平衡。当电网的调峰能力不足,不能完全接受风力、太阳能发电向电网输送的电能时,电网会降低风力、光伏发电机组的发电输出,使得部分风力、太阳能资源无法得到利用。另外,由于部分地区当地消纳能力有限或送出通道受限,目前无法完全接收风力、太阳能发电向电网输送的电能。上述因素可能导致产生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现象,从而影响公司发电项目的发电量,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及相关措施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发生多次变化。2020 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
委、国家能源局陆续发布多项文件,积极推动平价上网和风电、太阳能发电资源竞争性配置。2020 年 1 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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