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机集团”、“公司”)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998 号),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300,000 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73,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2,039.70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
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586 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在唐山设立全资子公司运机(唐山)装备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公司”),并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运机(唐山)装备有限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自贡市高新区变更为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同意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装备公司注资 2 亿元以实施该募投项目,根据项目实施需要以装备公司的名义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华运智远(成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运智远”)作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增加成都市高新区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华运智远实缴注册资本11,239.49 万元以实施该募投项目,并根据项目实施需要以华运智远的名义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的投资金额和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拟将“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成都数智实施基地)” (以下简称“成都数智基地”)的投资总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调整为 5,281.76 万元,差额5,957.73 万元拟调整至“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唐山生产建设基地)”(以下简称“唐山生产基地”)用于工程施工建设或设备购置。同时,拟将唐山生产基地投资总额增加至 106,963.49 万元(包括成都数智基地调整的 5,957.7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47,718.24 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万元)
1 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 112,245.25 53,000.00
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32,24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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