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
之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四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机集团”、“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担任运机集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审慎核查,结合运机集团 2024 年年度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的持续督导意见。
1、本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本次交易各方均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独立财务顾问与运机集团及其交易对方无其他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3、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事实进行尽职调查,有充分理由确信本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的持续督导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4、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出具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取得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主要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估值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文件作出判断。
5、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运机集团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示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7、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运机集团的全体股东和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运机集团就本次交易披露的相关决议、公告和文件全文。
目录
目录 ......3
释义 ......4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5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5
1、交易标的 ...... 5
2、交易对方 ...... 5
3、交易方式 ...... 5
4、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5
5、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5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5
(三)资产的交割与过户情况 ......6
1、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6
2、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6
3、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6
4、证券发行登记情况...... 6
5、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6
6、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 7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8
(一)上市公司相关承诺 ......8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9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11
(四)标的公司相关承诺 ......13
(五)交易对方承诺......15
三、已公告的盈利预测或者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17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18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20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21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运机集团、公司 指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1288
本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
刮油匠实业、交易对方 指 四川省刮油匠实业有限公司
自贡银行、标的公司、目标公司 指 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出售资产 指 运机集团所持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股份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 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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