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中电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北京中 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3,928,35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9.7287%)的中电坤
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坤润基金”)和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发展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2,797,00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计划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
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股东中电坤润基金与中电发展基金为一致行动人。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中电坤润基金及中电发展基金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中电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占公司总股
(股) 本的比例
中电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562,225 6.9170%
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366,128 2.8117%
合计 73,928,353 9.728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
(三)减持数量和比例:中电坤润基金和中电发展基金拟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2,797,00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五)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六)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股东中电坤润基金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公
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并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有关本企业/公司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减持意向的承诺。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3、本企业/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时,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
4、本企业/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依照相关规定提前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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