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石(SZ002785)$ 把这个调研公告发给了业内国际化开矿的朋友公司分析团队,结论:
1.纳米比亚要拿矿权,要走很多程序:中国铀业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书,股东会审议、境内外审批备案、能源合同、港口租赁协议、OEF相关协议、反垄断公示(竞争委员会公示),ODI登记打款才交割完成。 万里石已经走完80%以上的流程了,其中这次涉及的是中国铀业旗下企业内部非大股东的股权转让,那么竞争委员会公示就是流程,应该很快会完成交割。并且竞争委员会的资料提交,通常是由出售方提交,说明出售方完全同意并配合股权交割。结论万里石很快会成为中国铀业在纳米比亚铀矿的股东已无障碍。
2.哈萨克斯坦的铀矿新政策是2025年12月签署的《地下资源利用法典》修正案,指国有核能公司Kazatomprom获得战略优先权。新政规定,凡是2025年12月26日之后新签的铀矿合同,国家公司Kazatomprom的持股门槛要从50%提高到75%以上。更关键的是,现有合同想延期或增产,要么让国家公司持股至少90%,要么就得转让核心技术并建厂。而万里石通过子公司推进的布5矿、阿1矿和阿2矿等项目,在新政生效前(2025年之前)就通过框架协议锁定了矿权转让,不受新政追溯。这直接规避了未来被迫让出控制权或出让技术的风险。
同时新政赋予Kazatomprom在新铀矿勘探上的优先权,实际上收紧了勘探许可。已经有加拿大公司Laramide因政策突变,直接终止了在哈的铀矿勘探项目,直指这相当于“勘探国有化”。相比之下,万里石已在哈拥有明确的勘探权(如库尔代矿区的探矿权)。在后来者被新政挡在门外的背景下,万里石手上已有的“入场券”就显得尤为稀缺了。
3.万里石披露的已经在采用布局多金属矿项目作为应对路径,避免受单一铀矿项目收紧约束这一招很高明,前期布局的铀矿项目如果按照这个路径,开发还是比较容易。
4.关于生物浸铀技术,既然合作方主动判断“若低品味尾矿尾渣具备经济可行性,相关技术同样有望赋能矿区现有生产流程,提升整体商业化价值”,说明万里石的生物浸铀技术完全是超预期的,不然不可能由合作方主动引入到常规生产流程中。
5.关于公司提到的盐湖提锂,主动认识前几年经验不足有瑕疵,然后改进,这是好事。最厉害的居然能进入新疆盐湖提锂的现场试验工作,说明公司提锂技术已经成熟了,毕竟这几年新疆落地的盐湖提锂新项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