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证券代码:001280 证券简称:中国铀业 公告编号:2026-013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铀业”)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2 月 6 日通过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袁旭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 11 人(其中张红军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姜宏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邢拥国先生、李成城先生、张绍坤先生、姜宏先生、肖林兴先生、刘为胜先生、赵旭东先生、陈运森先生和王俊仁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核海外参股投资纳米比亚依探戈铀矿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增强公司长期盈利能力,拓宽海外关键矿产资源布局,助力国家核电事业长期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核海外与 BMN 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BMN UK、BMN NL 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中核海外拟通过增资方式获得标的公司 45%的股权,并将以承接部分现有股东贷款和追加股东贷款的方式,使得双
方股东在完成交割时向 BMN UK 所提供的股东贷款金额与双方股权比例完全一致。中核海外需支付的包括股权认购价款和股东贷款在内的交易总对价不超过3.22 亿美元,资金来源为中核海外的自有资金及其自筹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用途清楚,有助于解决标的公司的资金需求,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财务资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双方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向 BMN UK 提供财务资助,本公司将积极跟踪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进展,控制资金风险。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并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6 年度第二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专项审查意见;
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6 年度第一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专项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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