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内部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据制度规定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按制度规定切实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一)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14 次股东大会。公司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制度。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历次股东大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运行情况
本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予以规范。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24 次会议,历次董事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运行情况
取消监事会前,公司已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运行规范。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截至监事会取消,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历次监事会均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2025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和修改公司章程(上市前适用)的议案》,取消监事会,不设监事。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有 4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其中陈运森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以来,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权,准时出席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意见,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公司的发展提出了相关意见与建议,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独立董事未对发行人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公司股东资料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事宜。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
资格、职责、任免及工作制度进行了规定。2025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聘任王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依法召开,在公司的运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之盖章页)
发行人: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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