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0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概况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曾用名: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总公司、中国国核海外铀业有限公司、中国铀业有限公司),原名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总公司,系由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于 1989
年 5 月出资组建,于 2009 年 2 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 5 月,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总
公司更名为中国铀业有限公司,2023 年 2 月,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将中国铀业有限公司 65.7716%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本公司2022 年度第一次股东会决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 65.7716%股权无偿划转至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 年 3 月,中国铀业(筹)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2023 年 3 月,本公司完成股份制改制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2,000
万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182,0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100010265J,法定代表人为陈军利。本公司母公司为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企业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 145 号 26 幢 1 层
总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 14 号楼 1-3 层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三)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专注于天然铀和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业务的矿业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从事天然铀资源的采冶、销售及贸易,以及独居石、铀钼等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产品销售。本公司是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核电天然铀独家供应商,肩负着为我国国防建设和核电发展提供铀资源保障的崇高使命。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天然铀包括重铀酸盐、八氧化三铀,应用于核电及国防等领域;主要
产品氯化稀土是稀土氧化物的主要原料,应用于稀土冶炼领域;主要产品四钼酸铵是钼深加工产品的重要中间产品,主要应用于钢铁、冶金、化工等行业。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1-6 月、2023 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的方法和选择依据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一定比例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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