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1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内容
根据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5,560,939.00元,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23,360,090.1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72,349,406.71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确定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72,349,406.71元。
在综合考虑 2025 年前三季度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总股本 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25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 10,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自本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动,公司将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方案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
2025年 10月 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议
2025年 10月 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授权董事会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2025 年具体的中期(半年度或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未来资本开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所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状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和经营现金流重大变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长期发展。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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