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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3 21:33:11 股吧网页版
强邦新材: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8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富诚海富通强邦新材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或“公司”)股份2,376,0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9%)的股东富诚海富通强邦新材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76,0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9%)。

公司近日收到了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告知函。鉴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及持股基本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东为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该计划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以下简称“持有人”)为参与战略配售所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2,376,033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49%。2025年10月13日,该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至目前,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股2,376,0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9%,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三)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376,033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9%),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主板上市时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减持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尚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此前已作出承诺情形。

(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说明》;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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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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