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3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720.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22.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0月8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4]200Z0049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222.28万元,低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原计划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
额 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环保印刷版材产能扩建项目 41,047.00 41,047.00 18,186.28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464.00 6,464.00 5,024.00
3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5,292.00 5,292.00 2,012.00
4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4,000.00 7,000.00
合 计 66,803.00 66,803.00 32,222.28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补足。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现金管理决策及实施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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