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17:01:17 股吧网页版
*ST铖昌:国信证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946 号文核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铖昌科技”、“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95.3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68 元,募集资金总额 60,603.19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50,910.59 万元。该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全部
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315 号)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确认。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铖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于上市之日起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持
续督导期为 2022 年 6 月 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
满,国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34 层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 范金华、韩冬

联系电话 0755-81981588

2023 年 7 月,原指定保荐代表人朱树李因个人原因辞职,不
保荐代表人更换情况 再继续担任铖昌科技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国信证券
指派韩冬先生接替朱树李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期间的相关
职责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1270.SZ

注册资本 20,726.956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 428 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 3 号楼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 428 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 3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罗珊珊

实际控制人 刘建伟

董事会秘书 赵小婷

联系电话 0571-8102365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时间 2022 年 6 月 6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