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马广富)
作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铖昌科技”)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马广富,男,中国国籍,1963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于 1997
年 3 月至 2023 年 2 月先后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系副主任、主
任,航天学院副院长,研究生院副院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长助理。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教授。202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2024年度,铖昌科技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按法律法规出席会议,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参加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2、股东大会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列席了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我作为第二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依据《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参加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就以下议案进行了讨论,同时针对提案从自身专业角度出发,客观的给予分析和建议,有效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议案
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 2024 年 3 月 28 日 1、《关于审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会议 人员任职资格的议案》
1、《关于拟购买办公大楼并签署<房屋预
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 2024 年 1 月 2 日 购合同>的议案》
会议 2、《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
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1、《2024 年发展规划及经营计划》
2、《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二次 2024 年 3 月 28 日 3、《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会议 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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