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如下:
1、治理结构
公司依据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升级战略规划的要求,建立了符合自身运营和发展需求的组织架构与管理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做到职责分工明确、相互制衡,确保公司决策、执行、监督等各方面规范有效运作。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制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对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合理决策。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层依法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及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运转。
2、组织结构
公司依照内部控制的要求及自身业务特点,持续优化与生产经营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对岗位及职责权限进行合理设置和分工,各部门和岗位之间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规范了公司内部运作机制。
3、人力资源
人才是一个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资本,为了适应当前人才需求日趋激烈的竞争,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为科学的人才聘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和离职、保密等人事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规划。在人才聘用方面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引进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优化企业人员结构。在人才培养方面组织开展经营管理、安全质量等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知识结构及实际业务技能。在人才考核、奖惩方面进一步完善员工晋升机制、薪酬福利机制、
绩效考核体系等,建立有序的竞争、激励和淘汰机制。
4、社会责任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企业不仅要做到保密,而且要保障产品的安全与质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已取得与本行业相关的资质证书。通过培训教育等有效形式,不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满足顾客要求,致力于提供高端芯片的设计开发与生产。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安全管理的总体目标,强化精益管理,扎实地开展安全生产,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培训、强化监督、提高执行力等手段,有效预防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5、企业文化
公司秉持“客户至上、产品至上”的经营原则,坚持将自身打造成为“中国高端微波毫米波射频产品解决方案领先品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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