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001269 证券简称:欧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9
债券代码:127098 债券简称:欧晶转债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做出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并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该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 9:15-15:00。
4、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 31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良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7 人,代表股份 136,925,8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1.16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4 人,代表股份 1,142,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0.5935%。
3、其他人员出席的情况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世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现场参会股东,所有参与表决的股东均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6,648,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5%;反对 274,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3%;弃权 3,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4,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152%;反对 274,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151%;弃权 3,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经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安琪、宋爱玲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经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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