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内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审计、风险评估、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资金管理、预算控制、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募集资金、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
内部控制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企业其他控制能否实施以及实施的效果。本公司本着规范运作的基本思想,积极地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设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并分别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特点,制定了《公司章程》,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
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1)公司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管理层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股东大会依法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以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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