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斌权)
作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斌权,198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历任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华盛雷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主要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4 年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2 次。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均按时出席。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
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
本报告期应参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11 11 0 0 否
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实际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数 数
4 4 5 5 2 2
1、本人任职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作为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的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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